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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1 17:22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卫健局、公安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市监食经发〔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建立“一校一档”。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协调配合,摸清本辖区内各类学校供餐的情况,包括学校的名称、地址、 就餐人数、供餐方式(包括自营食堂、委托经营、承包经营及校外供餐等)、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等相关主体信息台账,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各地要加强涉校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将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抽检、行政处罚、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舆情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价,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各地教育部门要及时将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现无缝衔接。

  二 、突出检查重点。一查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校长(园长)是否真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建立家长和师生常态监督机制、各种公示制度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是否把住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企业准入关等。二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是否真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健康证、原料来源是否能通过“一品一码”追溯、大宗食材和生姜等品种是否合格、是否使用预制   菜、餐饮具消毒保洁是否落实到位、后厨硬件设施尤其是“三防” 设施(挡鼠板)是否符合要求、后厨环境卫生是否脏乱差、检查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到位等。三查包保干部履职情况,包括督导频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对照督导任务清单发现问题等。四查行业管理部门履职情况,是否督促学校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完善校外集中供餐、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是否组织督导落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等。五查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包括是否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红黑榜”,是否运用“三书一函”制度,是否按要求推进提升检查覆盖率、问题发现率、整改率、立案数等。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加大经费投入,覆盖全省各类学校,通过监督抽检发现并解决食品安 全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 自查自纠制度。在全面自查基础上,重点核查食材质量把关不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三是建立健全餐前查验制度。要求食 品安全管理员餐前对待加工的食材及原料进行严格检查,确保食材新鲜、安全;对饭菜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查验,确保食材烧熟、煮透;对餐饮具进行认真检查,确保餐饮具洗净、消毒。四是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依法依规签订合同(协议),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建立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职责强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力度。五是建立健全包保干部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业务培训机制。充分利用闽政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考核(学习)系统”,提升包保干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六是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制止餐饮浪费等宣传力度,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七是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强部门行刑衔接、执法联动等,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请各地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于5月9日前分别向上级相应部门报送。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张德福,联系电话:22169816;

  市教育局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22767196;

  市卫健委联系人:柯红红,联系电话:22271667;  

  市公安局联系人:戴冬菊,联系电话:22180786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公安局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监食经发〔202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公安厅(局)、卫生健康委:

  为切实加强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细监管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

  (一)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校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 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按照《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全过程加工操作,重点关注 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三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后厨环境卫生 脏乱差等基本食品安全问题。针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督促严 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酒网点及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食品、食品添

  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 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要加强日常监管,对实行大宗食 品及原料集中定点采购的学校食堂,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是否 如实准确、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规范。要加强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并公开相关信息。

  (三)开展餐饮县清洗消毒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要求完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重点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是否专用,清洗消毒过程是否规范,清洗剂、消毒 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餐饮具专用存放设施是否保持清洁、一次性餐饮具是否重复使用。对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要督促学校限时完成整改。

  二、 压紧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督导整改

  (一)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 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建立常态督导 机制,组织开展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全面排查校园食品 安全风险隐患。重点督导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和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的日常管理情况,以及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材采购、加工操作、留样、信息公开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指导学校落实整改。

  (二)规范承包经营行为。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加强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规范承包经营企业日常经营行为,定期考核评价,重点清查不履行合同(协议)约定、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承包经营企业。对正在实施承包经营招投标的学校,要督促学校依法依规签订合同(协议),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建立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三、 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自查自改

  (一)压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 要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配备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 度”制度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鼠(虫)害消杀工作。

  (二)开展自查自改。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检查“三防”、加工场所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清查库存食品,清理变质、过期等食品和食品原材料,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加工场所、相应设施设备、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做好上岗前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和考核。

  四、 强化协同治理,加大宣传力度

  (一)强化协同发力。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 康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对发现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全覆盖检查情况通报教育部门;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 限时完成整改;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受理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 食品安全案件,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卫 生健康部门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学校做好校园环境的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倡导学校食堂按需供餐,制止餐饮浪费。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将食品安全与营 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提升教师和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营养健康素养。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分别报送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 教育司、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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