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市区应急备用水源调配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5号),现分解下达2025年省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94.95万元,用于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款列“2136999-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科目,明细金额及项目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切实加强管理使用此项资金,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5年省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
2025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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